各縣、區,市管各園區,市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切實發揮公職人員示范表率作用,引導廣大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構建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F就全市公職人員(包括各類先進典型)帶頭遵守電動自行車文明安全出行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帶頭學法守法。各縣區、各單位應組織公職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宿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教育公職人員了解掌握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市民文明行為規范。
二、帶頭文明駕駛。全體公職人員要按照相關要求,帶頭為電動自行車登記牌照并規范安裝。要在駕駛和乘坐電動自行車時主動佩戴安全頭盔,嚴禁逆向行駛、闖紅燈、亂穿行,不得違規載人載貨、私自加裝雨篷(雨傘),不得在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內行駛;夜間行駛時,務必打開車燈。
三、帶頭有序停放。全體公職人員要帶頭做到在規定區域內有序停放電動自行車,不占用消防通道、機動車道、慢行道停車。帶頭做到在集中充電點或充電棚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不飛線充電,不駕駛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進樓入戶,不在樓道內停放電動自行車。
四、帶頭宣傳發動。廣大公職人員要爭當電動自行車文明安全出行“宣傳員”,把遵守電動自行車文明安全出行有關規定作為家風家教和鄰里互助的內容,引導家人、親友、鄰居文明安全出行。各有關單位要結合“文明交通勸導志愿服務”“社區包?!钡?,組織志愿者開展文明安全出行勸導和集中宣傳,引導市民登記上牌和配戴安全頭盔,自覺遵守交通秩序。
市公安交管部門要多頻次開展整治行動,對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占用機動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對公務人員及各類先進典型違法違規情況,要如實抄告其所屬單位或先進典型選樹單位。市文明辦要將公職人員違規情況納入各級文明單位、文明村鎮、文明家庭、文明校園評選及文明創建動態管理負面清單。市直各相關單位對所選樹典型到位提醒,及時納入動態管理清單。
宿州市創建辦
2021年8月30日